測量資質掛靠協議
一、協議背景
鑒于甲方(掛靠方)擁有一定的測量資質,但因業務需求或資源限制,希望將該資質掛靠于乙方(被掛靠方)名下,以擴大業務范圍或提升企業形象;乙方(被掛靠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資質掛靠申請,并提供相應的支持與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作內容
1. 甲方同意將其測量資質掛靠在乙方名下,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測量、地形測量、房產測繪等業務領域。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資質掛靠申請,并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與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申報、技術支持、市場推廣等。
3. 雙方同意在合作期間內,共同維護和提升測量資質的聲譽和價值。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年;如有一方提出終止,則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掛靠費用,具體金額根據雙方協商確定。
2. 掛靠費用按月/季度/年度支付,支付時間為每月/每季度/每年的第一周內。
3. 雙方確認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費用支付。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有權利用乙方的名義開展相關業務活動;
- 需按照約定支付掛靠費用;
- 在合作期間內保持良好的信譽和形象;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
- 在合作期間內不得將資質再次進行掛靠或轉讓。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 有權收取掛靠費用;
- 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服務;
- 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 不得擅自變更或取消甲方的業務活動。
六、違約責任
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則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和損害,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附件。
2. 雙方確認已仔細閱讀并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并同意受其約束。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