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資質開發房地產協議書
甲方(資質借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資質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擁有合法有效的房地產開發資質,乙方因開發房地產項目需要借用甲方的資質,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 甲方同意將其合法有效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借給乙方使用,用于乙方在_________地區進行房地產項目的開發。
2. 乙方承諾在使用甲方資質期間,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要求開展房地產項目開發工作。
二、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長合作期限,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重新簽訂協議。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使用資質的費用,具體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元整),此費用包含但不限于項目報批、備案等所需的所有費用。
2. 費用支付方式: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費用的50%,剩余50%在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 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產開發資質供乙方使用。
- 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報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 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 在項目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詢問服務。
2. 乙方權利與義務:
-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要求開展房地產項目開發工作。
- 提供真實有效的項目資料,并確保資料的真實性。
- 按時足額支付使用資質的費用。
- 對因自身原因導致的任何法律糾紛或經濟損失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則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或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以書面形式作為附件附于本協議之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 雙方確認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所有條款內容,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其含義和后果。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