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勞務資質代辦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資質代辦方):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需要在徐匯區辦理勞務資質,特委托乙方進行相關手續的代辦服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 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辦理徐匯區勞務資質的相關手續。
2.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詢問服務、準備相關材料、提交申請等。
3. 協助甲方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
第二條 服務費用
1.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勞務資質代辦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為:簽訂合同后支付定金________元,剩余款項在完成所有手續后一次性支付。
第三條 服務期限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徐匯區勞務資質證書止。
2.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未能按時取得勞務資質證書,則服務期限相應順延。
第四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信息及材料,并確保其合法性。
2. 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為甲方提供專業服務。
3. 雙方應及時溝通情況,解決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能按時取得勞務資質證書,應退還已收取的服務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取得勞務資質證書,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若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2.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