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資質掛靠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簽訂日期]簽訂:
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稱]
乙方(掛靠方):[乙方全稱]
鑒于:
1. 甲方具有從事綠化工程項目的資質和能力,但因各種原因未能直接參與相關項目。
2. 乙方具有一定的綠化工程項目經驗和資源,但缺乏相應的資質證書。
3. 雙方經協商一致,決定通過掛靠合作的方式,實現雙方利益較大化。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甲方同意將自身具備的綠化工程項目資質證書提供給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夠合法地參與并完成相關綠化工程項目。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使用甲方的資質證書進行項目投標、簽訂合同及項目實施等工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2.1 本協議自[開始日期]起生效,至[結束日期]止。除非雙方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否則本協議將持續有效。
2.2 若雙方希望延長合作期限,則需在原協議到期前至少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對方,并重新簽訂新的合作協議。
第三條 收益分配
3.1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比例分配項目收益:
- 甲方占總收益的[百分比]%;
- 乙方占總收益的[百分比]%。
3.2 收益分配應在每個項目的結算周期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
第四條 責任與義務
4.1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書;
- 對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提供必要的支持;
- 協助乙方處理與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
4.2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 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相關標準;
- 及時向甲方報告項目的進展情況;
- 按時支付給甲方應得的收益份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2 在違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采取補救措施以消除影響;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向其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其他條款
6.1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至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6.2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