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戰略合作協議
一、為了共同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提升雙方在建筑領域的市場競爭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本協議旨在明確雙方在合作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合作的具體內容和方式。
二、合作雙方
甲方:[甲方名稱]
乙方:[乙方名稱]
三、合作內容
1. 甲方同意將自身的建筑資質提供給乙方使用,以支持乙方在特定項目中的資質需求。
2. 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優勢,共同開發市場,提升項目中標率。
3. 雙方將在項目投標過程中共享信息資源,包括但不限于市場動態、客戶需求等信息。
4. 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雙方將共同參與項目的投標、施工及后期維護工作。
四、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提供有效的建筑資質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 在合作期間內保持資質的有效性。
- 協助乙方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 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 確保項目的合法合規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及時向甲方反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及建議。
五、費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費用作為使用其建筑資質的代價。具體費用標準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2. 支付方式:[具體支付方式]。
六、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在合作過程中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和技術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七、協議期限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具體時間]年。
2. 若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條款,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提交至[具體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九、其他條款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補充至本協議中。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