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一、總則
為了規范建筑業監理企業的市場行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保障建設工程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資質等級與分類
(一)資質等級
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三個等級。甲級為較出色別,乙級次之,丙級較低。
(二)資質分類
監理企業根據業務范圍分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等專業類別。
三、申請條件
(一)注冊資本
申請甲級資質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申請乙級資質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申請丙級資質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
(二)人員要求
1. 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經歷或者具有工程建設類出色職稱。
2. 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經歷或者具有工程建設類出色職稱。
3. 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不得少于規定數量。
4. 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不得少于規定數量。
(三)業績要求
申請甲級資質的企業近五年內應當至少完成過一項相應專業類別的一級工程項目監理任務;申請乙級資質的企業近五年內應當至少完成過一項相應專業類別的一二級工程項目監理任務;申請丙級資質的企業近五年內應當至少完成過一項相應專業類別的一二級工程項目監理任務。
四、審批程序
(一)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等文件。
(二)初審
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請人提交詳細資料。
(三)現場核查
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現場核查,重點檢查人員配置、設備配備等情況。
(四)審批決定
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初審和現場核查結果作出審批決定。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證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書面說明理由。
五、監督管理
(一)定期檢查
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取得資質的監理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其持續符合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二)違規處理
對于違反本規定的監理企業,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吊銷《建筑業監理企業資質證書》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