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行業資質掛靠協議書
甲方(被掛靠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掛靠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具備從事裝飾裝修業務的意愿和能力,但尚未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甲方擁有合法有效的裝飾裝修工程企業資質證書。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承接裝飾裝修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 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承接裝飾裝修工程,并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2.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管理指導,確保乙方能夠順利開展業務。
二、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如需延長合作期限,雙方應提前____個月協商續簽。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費作為使用甲方資質的費用。具體比例為:_____________。
2. 管理費按月/季度/年度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為每月/每季度/每年的第____天前。
3. 除管理費外,因承接工程產生的其他費用(如稅金、材料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 提供合法有效的資質證書給乙方使用;
- 對乙方承接的項目進行必要的技術支持和管理指導;
- 協助處理與項目相關的外部事務;
- 對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的行為有權提出警告或終止合作。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 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業務;
- 自行承擔因承接工程產生的所有費用;
- 定期向甲方報告項目的進展情況;
- 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
五、違約責任
1. 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 若因一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進行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
六、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條款內容。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